关于成立连州市使用欠薪应急周转金
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
各镇(民族乡)人民政府,市直有关单位:
根据《清远市欠薪应急周转金管理办法》(清府办〔2014〕2号)文件精神,为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因欠薪引起的劳动保障群体性事件,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,市政府决定成立连州市使用欠薪应急周转金工作领导小组。组成人员名单如下:
组 长:李伯伦(市委常委、常务副市长)
副组长:何仁辉(市府办公室副主任)
成 员:黄立新(市委办公室副主任、信访局局长)
欧阳俊威(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)
夏海华(市财政局局长)
潘国扬(人民银行连州市支行行长)
邵建辉(市经信局局长)
夏东生(市工商局局长)
陈智文(市公安局政委)
吴卓文(市人民法院副院长)
陈百望(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)
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,由唐寿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,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。
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2014年1月28日